2月22日,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正式发布,全文八大部分35条,强调了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,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、乡村建设、乡村治理重点工作,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、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。
广东应如何牢牢守住两条底线,扎实做好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?省内外专家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关内容,纷纷为广东建言献策。
01
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
作为粮食生产的基础和保障,耕地与基本农田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。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之后,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“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”,并提出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书,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,一票否决终身追责。
“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”的提出,背后有什么考量?对此,广东农村研究院副院长万忠认为,耕地关系着国家的粮食安全,要保证谷物基本自给、口粮绝对安全,没有一定量的耕地是不能保证的。“要保证我们的口粮安全,一定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,实行党政同责更有利于实现这个目标。”万忠说。
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,广东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,2021年全省粮食实现面积、单产、总产“三增长”,全省粮食总产量1279.9万吨,达近9年最高水平。尽管如此,作为人口第一大省,又是粮食主销区,广东的粮食自给率并不高。
广东应采取哪些措施,切实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?华南师范大学“三农”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胡靖结合其在粮食安全领域多年的研究成果——“生态与发展粮食安全大数据库”,建议要啃下两个“硬骨头”:一是各级财政需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,切实保障粮农收入水平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行。二是要下大力气解决农田细碎化经营带来的高成本问题,让粮食生产真正能够获得规模收益。“如此一来,广东作为全国最大的主销区,就可以为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。”
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,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,如何让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种粮有钱赚、不吃亏,提高种粮的综合效益?对此,万忠认为,除了提升粮食价格之外,关键还是要形成粮食种植规模,“我们测算过,起码要达到50—100亩的规模,才能让种粮农户获得社会的平均收入,他才有种粮的积极性”。
02
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
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后,重点帮扶县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面临不少困难。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,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。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。
广东结对“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”占全国总数1/4,如何加大对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?华南农业大学教授、广东省减贫治理与乡村振兴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开云认为,要从原来的总体上靠短期大量资源投入的方式,更多地转到依靠政策制度和市场力量来推动,“这样脱贫地区的发展才可持续,真正实现乡村全面振兴”。
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,要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,完善联农带农机制,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。在这方面,广东在推进东西部协作过程中,推广广东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经验做法,支持与协作地区共建“一县一园”乡村振兴产业园。
对此,在张开云看来,广东推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经验做法,对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起到积极作用。“它不仅能促进帮扶地的资源禀赋有效转化为产业,从而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,还能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,从而为帮扶地农户增收致富。”
03
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
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,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。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,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,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,加强乡镇、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,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。
“基层党组织是党治国理政在基层的最重要的一个抓手。”对此,暨南大学侨乡治理与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、教授刘义强认为,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,能够培养出一批“领头雁”,建设一批带动农民增收、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才队伍,就能够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。
近年来,广东各地在乡村治理领域积极探索、大胆实践,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推广且各具特色的乡村善治“广东经验”,如佛山市南海区将“组织建在网格上、党员融入群众中”,惠州市首创“一村一法律顾问”“一村一辅警”模式,清远市建立乡村新闻官制度等。
“这些都是以基层治理创新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好做法,应该对这些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升。”刘义强同时建议,经过提炼出来的一些乡村治理方面的经验做法,可以供全省各地进行交流,在交流基础上,各地不是完全复制,而是可以自主选择朝某个方面进一步探索,最终形成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、呈现乡村治理百花齐放的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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